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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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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1

同志们:

在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际,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重点任务,十分紧要。202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884起、死亡18261人,同比分别下降8.7%、7%,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但我市非煤矿山领域点多面广、基础薄弱、风险交织,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日常监管缺位、隐患整改闭环不严等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市委、市政府对本次会议高度重视,要求全市上下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下面,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理念,将安全生产摆到治理现代化大格局中去审视,深刻领会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从践行安全发展理念高度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为代价”安全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连续印发通知,要求举一反三排查安全风险,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责任感紧迫感,从全局高度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举措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必须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没有终点只有起点,任何一起事故背后都反映出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等深层次问题。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真正把安全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从服务“十五五”开局大局深刻把握。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明确,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现场会要求,要以严格安全准入为前提,规范“三同时”程序,严把安全关,持续提升源头管控能力;以精准高效监管为抓手,深化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持续筑牢遏制事故屏障。全市上下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五五”开局大背景下谋划推进,以高质量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屏障。当前,我市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时期,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安全生产面临压力不容小觑。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从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角度深化认识。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感受最直接、体验最深刻。当前,我市部分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较突出:个别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部分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操作技能不高问题较为普遍。这些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对人民高度负责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排查治理群众身边安全隐患,重点防控尾矿库溃坝、采空区塌陷等重大风险,切实守护矿区群众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根本标准,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非煤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本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重要举措,是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多发势头关键一招。行动范围覆盖全市所有非煤矿山生产、建设、探矿企业,重点整治对象是近5年发生过事故矿山、监管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较多矿山、存在外包队伍生产矿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资源,打一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战。

(一)全面排查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逐矿过筛,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分类排查,全面检查采掘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安全状况。重点排查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地下矿山采空区、尾矿库渗漏等关键部位风险隐患,确保排查覆盖无死角。二是运用判定标准对标检查。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条逐项核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材料或工艺、现状图纸是否及时更新、排水系统是否按设计配备、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重大隐患。对排查发现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三是强化企业自查自纠。督促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抓自查自改,常态化带队开展隐患排查,聚焦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开展教育培训,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主动整改予以正面引导,对隐瞒不报、整改不力从严处理。企业自查要做到真查真改,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把自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如实报告监管部门。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动态清零。一是分类施策推进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隐患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对整改周期较长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销号;对整改难度大、涉及停产整顿,要果断采取停产措施,不能带病运行。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确保隐患整改闭环到位。二是强化整改过程监管。监管部门要对隐患整改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逐条逐项核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予验收通过。对行动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矿山企业,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监管人员责任。三是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对已整改销号隐患定期复查,防止反弹回潮。对反复出现同类隐患矿山企业,深挖根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把隐患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建立隐患整改跟踪台账,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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