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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动全市营商环境领域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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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1

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市场主体的期盼相比,仍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在营商环境领域信访问题上,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反映出制度执行有偏差、服务落实不到位、政企沟通不顺畅等深层次问题。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营商环境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本质上是纠治各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清除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今天召开这次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推动全市营商环境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见到成效。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集中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集中治理是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题中之义。营商环境改革走到今天,容易改的问题基本都改了,剩下的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涉企信访问题正是这些硬骨头的集中体现。从近两年受理的信访件看,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行政审批中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惠企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中梗阻”;涉企执法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现象;部分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敷衍了事。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一桩桩具体投诉,背后暴露的是制度设计的短板、机制运行的堵点、责任落实的盲区。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最有发言权。企业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对政府服务的打分,都是对营商环境质量的检验。对此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营商环境改革就难以向纵深推进,前期积累的改革成果也可能大打折扣。必须通过集中治理,倒逼各领域各环节查漏补缺、改进提升,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集中治理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迫切需要。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断夯实中国经济长远发展根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类经营主体面临诸多困难,对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诉求更加强烈。从我市实际情况看,截至今年X月底,全市累计受理涉企信访案件XX件,同比增长XX%。其中涉及拖欠账款问题占比XX%,涉及行政审批问题占比XX%,涉及行政执法问题占比XX%。这些数据说明,不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依然遭遇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公正待遇,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如果企业在一个地方投资经营,遇到问题投诉无门,或者投诉后石沉大海,带来的影响是个别企业选择退出,长远来看是整个区域的营商声誉受损、投资吸引力下降。在各地竞相优化营商环境、争抢优质资源的背景下,信访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于把企业和资本往外推。必须把涉企信访问题集中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实实在在为企业纾困解难,用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效率赢得企业信任,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深耕本地发展的信心。

(三)集中治理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信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协调难度大。营商环境领域信访问题尤甚,往往跨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单个部门难以独立解决。这种复杂性恰好是检验政府治理能力的试金石。市委、市政府将2026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明确要求以涉企信访问题集中治理为突破口,推动政府服务效能整体提升。这是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实现治理能力跃升的重要抓手。要深刻认识到,信访问题的产生并非偶然,根子在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流程不优化、部门协同不顺畅。集中治理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剖析根源、建章立制的过程,是倒逼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过程。要以集中治理为契机,全面梳理涉企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快办”跨越,真正实现以治理促服务、以服务优环境。

二、聚焦重点,扎实推进集中治理各项任务

(一)全面排查梳理,做到底数清晰。一是全面摸排存量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对2024年以来受理的涉企信访件进行全面“回头看”,逐件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要重点梳理重复信访、多头信访、越级信访的案件,分析问题症结,查明原因所在。截至目前,全市尚有XX件涉企信访积案未化解到位,涉及XX个部门XX个领域,必须在两个月内全部摸清底数、分类登记。二是精准研判问题类型。按照行政审批类、惠企政策类、涉企执法类、拖欠账款类、其他类五大类别进行分类统计,逐一分析问题性质、责任主体、办理进展、难点所在。对于跨部门、跨区域的复杂问题,要建立专门台账,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三是动态监测新增问题。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信访信息平台,对涉企信访问题实行实时监测、动态更新。对同一企业同一问题重复投诉XX次以上的,要启动重点关注机制,由市级层面挂牌督办。对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和地区,要及时发出预警,提前介入处置。

(二)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有效化解。一是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马上就办,确保在X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坚,制定化解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在X个工作日内有实质性进展;对历史遗留的疑难积案,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一抓到底、限期销号。要借鉴湖南等地做法,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二是推动涉企执法规范透明。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要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方式,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三是加强拖欠账款清理。要建立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定期排查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项全面排查、限期清偿。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清偿时限,建立清欠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恶意拖欠、久拖不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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