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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专题党课讲稿:守护绿水青山,绘就城乡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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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7

同志们:

一百零五年风雨兼程,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这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中,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始终伴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不断前进。从土地革命时期的“耕者有其田”,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从改革开放后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到新时代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代代自然资源人和城乡建设者,在党的领导下,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天,我以“守护绿水青山、绘就城乡蓝图”为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与同志们作一次党课交流,共同庆祝党的生日。

一、回顾红色土地革命史,在赓续优良传统中坚定“守护资源”的政治自觉

土地是财富之母,是生存之基。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土地问题。一部党的奋斗史,也是一部土地制度的变革史。

(一)在“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中孕育“人民土地为人民”的初心。1927年,毛泽东同志在湖南进行实地调查,写下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深刻阐述了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等,提出了“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的政策主张。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土地法》,确认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苏区广大贫苦农民分到了土地,革命热情空前高涨,踊跃参军支前,形成了“送郎当红军”的热潮。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团结一切力量共同抗日,我们党将土地政策调整为“减租减息”。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明确提出“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随着土地改革的推进,亿万农民翻身做了主人,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回顾这段历史,我们深切感到:土地问题始终是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耕者有其田”的初心使命,已经深深融入了自然资源人的血脉。今天的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土地管理、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重要职责,必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资源权益放在首位,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二)在“统分结合”的探索中扛起“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双重责任。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经历了从私有制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深刻变革。1950年《土地改革法》颁布,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56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进,土地逐步转为集体所有。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在城市,1987年深圳率先试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拉开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大幕。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颁布,标志着土地使用制度全面走向市场化。1998年,《土地管理法》全面修订,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土地有偿使用与土地用途管制并重。进入21世纪,国家对土地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2004年,国务院提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2006年,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建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城乡建设领域,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重点建设”到改革开放后的“大建设、大发展”,再到新时代的“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城乡建设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的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也伴随着国家大政方针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城乡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空间保障和资源支撑。

(三)在“生态文明”的实践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时代使命。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大制度体系。2018年,自然资源部组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随后,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相继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对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这些重大部署,赋予了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新的时代内涵。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履行“保障与保护”的双重使命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当前,一头连着长远。当前,*正处在加快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建党105周年为新的起点,聚焦核心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和资源支撑。

(一)强化规划引领,在构建国土空间格局上绘好“一张图”。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我们要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一是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同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应编尽编”原则,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有需求的村庄全覆盖。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各类规划成果纳入统一平台,实现“一张图”管地、管房、管空间。二是严格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建立规划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调整建议。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未取得规划许可的,不得办理用地审批和施工许可。对违反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三是提升城市设计水平。以城市设计引导城市空间形态和建筑风貌,塑造*“山、水、城、文”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加强对重点片区、重要廊道、关键节点的城市设计管控,打造一批体现*文化底蕴和时代特征的城市地标。完善城市色彩、建筑风貌、天际线等管控导则,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四是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支持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引导乡村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严守耕地红线,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上当好“守护神”。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我市是全省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必须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地块。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补充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绿化等使用耕地的,必须落实“进出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从事非农建设。三是加大耕地执法力度。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监管体系。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四是扎实推进土地整治。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产能。对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灾毁耕地等,有序实施复垦。五是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保护耕地的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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